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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象新闻记者 杨灿 视频报道
近日,河北保定,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拍卖了两个一次性打火机引发网友热议。两个打火机原持有人陈某因涉及刑事案件,依据相关规定没收并拍卖其相关财产,这两支打火机是陈某财产中的一部分。两个打火机起拍价1元,加价幅度1元,法院目前已撤回了本次拍卖,不知道后续是否会再次上架竞拍。
对此,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,法院在执行程序中,对于被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。对拟拍的财产,法院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,只要是具有财产价值,并且符合流通条件的物品,即使小物件也可以进行司法拍卖。根据《拍卖法》第六条规定,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。因此打火机属于刑事案件中的涉案物品,依法可以拍卖。